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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良好的员工个人卫生行为操作

时间:2020-03-05        浏览:2404次

  

2020年1月3日,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随着史上监管力度最严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通过,国家监管部门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也将越趋严格,化妆品工厂若不能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很有可能在将来各种检查中出现整改项或被要求停产整改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另一方面,管理不善带来的质量风险也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比如:巨额罚单、产品返工、召回乃至报废等带来的损失)。


GMP认证良好的员工个人卫生行为操作如下:

1. 在生产、控制、仓储区域或可能使产品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区域应禁止任何不卫生行为。

2. 在工作过程中,各岗位操作员应负责清理和维护好各自范围内的台面卫生及环境卫生,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不断随意乱扔。

3. 洁净区内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用品(比如木质手柄的扫把、拖把、椅子等)。

4. 员工应每隔1小时用75%酒精消毒一次手部,不能用手直接接触半成品料体;在生产过程中调试设备、清理卫生后的双手不得接触生产产品,需重洗洗手消毒。

5. 员工在进出入生产车间或各功能房间时应随手关门,不得将门敞开,避免回流造成污染。

6. 员工应要求在本岗位上作业,禁止不同洁净级别工序(比如乳化工序与灌装工序)的人员之间互相走动。

7. 员工应避免在生产线或产品前打喷嚏、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回避,然后从新洗手消毒后再操作。

8. 员工不得在洁净区内玩手机,听音乐,打、接电话,若有紧急电话应到指定位置打、接,接打完电话后必须重新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上一个:GMP认证对企业各部门的要求

下一个:GMP认证在中国医药行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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