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green沃尔格林验厂供应商行为准则
2013 年 4 月 15 日,第 6 次修订(本)
Walgreen 公司代表其自己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Walgreen”)要求所有与其合作的贸易公司和最终装配制造并供货给 Walgreen 的工厂(为适用此标准,以下统称为“供应商”)遵守所有与其商业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Walgreen 期待供应商与其合作时遵守以下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若给 Walgreen 供应产品的贸易公司不是该产品的最终装配制造商,该贸易公司应该要求该最终装配制造商遵守本文的所有规定,并且确保 Walgreen 可以监控该最终装配制造商遵守下面第 1 部分所提及的标准。
1.管理系统:监控和文件记录
供应商应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准确地反映已符合这些标准。供应商应当有效地记录和建立管理体系并将 该系统在需要时提供给Walgreen 或其授权指定的审核方。
Walgreen 或者其授权指定的审核方都保留监控供应商是否符合这些标准的权利。此权利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供应商用于给 Walgreen 生产的物业(例如,厂房和提供给员工的宿舍)。为使得监控审核更为有效,Walgreen 要求供应商保存 12 个月以上的真实准确记录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期限下的相应记录。
Walgreen 保留直接或通过指定第三方监控供应商的权力。Walgreen 将决定进行预约的审核或不预约的审核。Walgreen 禁止任何影响 Walgreen 和/或 Walgreen 授权代理方的不当企图。供应商须支付所有审核的费用。供应商必须在收到 Walgreen 授权代理方所开出发票的 5 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审核费用同时供应商须承认同意 Walgreen 有权享有来自授权代理方的审核报告、数据、信息以及总结。尽管如此,Walgreen 也将要求授权代理方给供应商提供审核总结报告,包括完善的改善行动计划。一旦发现供应商不符合这些标准,供应商必须致力于达到符合;但是 Walgreen 也保留随时与该供应商终止任何合同或采购订单的权力。
2.童工
供应商不得雇佣任何违反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的员工。若没有关于最低工作年龄的法规限制,供应商 不得雇佣任何小于 15 周岁的员工。法律允许招用未成年工的地区,供应商必须遵守关于雇佣未成年工的所有法律法规。
3.禁止强迫劳工、奴隶、人口贩卖及其他被禁止的行为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囚工、劳动力抵押、强迫劳工、契约劳工及其他非法劳工、进行任何形式的 奴隶或人口贩卖、或其他被禁止的行为。禁止供应商要求员工加班,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另 外,供应商不应使用缺少必要工作许可证的员工或缺少合法服务资质的单位。若供应商使用的员工是通 过劳务代理招聘,供应商应当要求该代理公司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的要求。
4.健康安全
供应商应当遵守所有关于工作场所及厂方所提供宿舍的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5.协商及集体活动
供应商应当遵守员工有关结社或[集体]谈判,或不参与结社或[集体]谈判活动的决定。
6.歧视、骚扰和报复
供应商应遵守所有关于歧视、骚扰或报复的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不得以妊娠作为解雇条件,且不得危 害妇女生殖健康。
7.薪资与福利;工作时间
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员工所有薪资和福利。供应商应当遵守所有关于工作时间(包括加班 费)的法律法规。在没有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上限的区域,工人在旺季每周不能工作超过 72 小时,淡季每周不能超过 60 小时,且在连续 24 小时内不能工作超出 14 小时。每 7 个工作日,工厂至少应给员工提供平均 1 天的休息。
8.环境
供应商应当遵守所有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
9. 分包
在未得到 Walgreen 允许且分包商未书面承诺将遵守供应商行为准则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使用分包商制造 Walgreen 产品或产品零部件。 Walgreen 将保留在任何时候直接或者通过授权代理方对分包商进行监控的权力。Walgreen 将决定审核分包商之前是否进行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