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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苹果验厂对预防雇用童工的供应商责任标准

时间:2020-05-14        浏览:2013次

  

童工定义:供应商只能雇用至少年满 15周岁,或达到适用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或达到完成义务教育的适用年龄的工人,以三者中最高者为准。供应商可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 (ILO) 第 138 号《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六条中规定的教育受益原则,提供在合法的工作场所进行的学徒训练计划,或提供第 138 号公约第七条中规定的低强度工作。

Apple苹果验厂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

1、 政策和程序

1.1 书面政策和程序

供应商应制定书面政策来涵盖适用法律法规及本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书面程序和制度来实施其预防童工政策。供应商应始终遵循其书面政策和程序。

1.2 直接负责人

供应商应确定监督和落实预防童工政策和规程的负责人。

1.3 风险管理

供应商应识别和遵循适用法律法规及本标准中规定的预防童工相关要求。供应商应识别、评估及最大程度降低雇用童工方面的风险。

1.4 年龄文件与核实系统

供应商应建立并实施适当的年龄文件与核实管理系统,以避免任何童工在现场工作。该系统应  涵盖供应商运营、第三方招聘代理及符合条件的教育计划。该系统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当地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年龄核实文件的最低要求(即官方认可的附照片身份证)。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要求提供的正式文件,则供应商须检查、比对以下文件中的至少一种,以核  实文件的有效性:出生证、政府颁发的个人身份证、驾驶证、投票登记卡以及盖有“公章” 的毕业证副本、当地政府代表的担保书和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

· 可靠的年龄核实措施,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 比对附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工人长相

  * 通过可用的第三方资源进行核实,如互联网资源或当地政府办事处

  * 定期检视工厂,检查潜在的童工现象


2、 运营实践

供应商不得雇用年龄不满以下三者中最高者的劳工:15 周岁,所在国家/地区的最低就业年龄,完成所在国家/地区义务教育的年龄。

3、培训和沟通

3.1 招聘员工

供应商须向所有负责招聘员工 (包括第三方职业招聘代理和符合条件的教育提供者) 提供有关相应年龄文件和核实系统的完善培训。

3.2 工人、主管和经理

供应商应在入职培训期间与所有工人、主管和经理沟通预防雇用童工政策,并每年通过再培训巩固知识。


4、补救措施

如通过外部审核和自查发现存在在职童工、历史性童工或离职童工,供应商应立即通知 Apple并执行Apple 指示的纠正计划。

4.1 紧急步骤

发现在职童工时,供应商应该立即确保以下各项:

· 该工人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 该工人不会受到威胁或报复

· 该工人停止工作,但供应商不得将该工人从工厂中驱赶出去。

4.2 个案管理

补救计划应持续 6 个月,或是直到该工人达到最低年龄为止,以时间较长的为准。供应商应该提供资金,并与相关政府和民权社会组织合作,为该工人提供福利保障,包括提供以下各项:

· 学费及合理的其他杂费,例如书本费、学习用品费用和基本生活费,从而确保工人重返校园

· 工人在工厂本可赚取的薪酬

· 个案管理的行政费用

4.3 再次提供就业机会

工人达到最低年龄后,供应商应该在工厂为工人提供一份工作,该职位应该与该工人之前的职  位相当或是更优。

5、文件

供应商应保留与预防雇用童工相关的文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 每位工人的个人资料和雇佣相关信息、有效的年龄文件复印件以及年龄核实措施

· 已完成培训的记录

所有文件记录须应 Apple 要求随时供其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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